泰山出版社有限公司所屬市中區馬鞍山路58號8號辦公樓三年租賃使用權
時間:2021-11-19
標的信息 | |||||||||
項目編號 | SWZC21115 | 所屬地域 | 山東省濟南市 | ||||||
評估價值 | 58.88萬元/年 | 掛牌價格 | 61.83萬元/年 |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1-11-19 | 掛牌結束日期 | 2021-12-02 | ||||||
咨詢電話 | 0531-86112707王女士、86117070劉先生 |
轉讓方簡況 | |||||||||
名稱 |
泰山出版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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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 濟南市歷下區濼源大街2號18樓 | ||||||||
機構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 | ||||||||
出讓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泰山出版社有限公司所屬市中區馬鞍山路58號8號辦公樓三年租賃使用權 | |||||||
所在地 | 濟南市市中區馬鞍山路58號8號 | ||||||||
標的明細 | 編號 | 名稱 | 面積(㎡) | 權屬證號 | 評估值(萬元) | ||||
1 | 市中區馬鞍山路58號8號辦公樓 | 1008.24 | 濟房權證中字第229977號 | 58.88 | |||||
合計 | 58.88萬元/年 | ||||||||
標的簡介和重大事項披露 | 1、租賃標的整體出租,不可拆分。 2、標的房產包括市中區馬鞍山路58號8號辦公樓地下室、一層、二層、閣樓。建筑面積為1008.24㎡,單獨所有,登記日期為2013年1月21日,房屋所有權證為:濟房權證中字第229977號。標的房產為鋼筋混凝土樓房,規劃用途為辦公。 3、標的房產目前處于出租狀態,租賃期至2021年12月11日。 4、標的房產租賃期間不留免租金裝修期。 5、其他重大事項詳見魯中信評報字(2021)第116號《資產評估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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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行為批準 | 批準單位 | 泰山出版社有限公司 | |||||||
批準內容 | 同意泰山出版社有限公司所屬市中區馬鞍山路58號8號辦公樓三年租賃使用權以不低于評估值為掛牌底價對外公開招租。 | ||||||||
資產評估及備案情況 | 中介機構 | 山東中立信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 |||||||
評估基準日 | 2021年11月15日 | ||||||||
評估結果 | 58.88萬元 | ||||||||
備案單位 | 泰山出版社有限公司 |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61.83萬元/年 | |||||||
價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價款支付要求:租金每年支付一次,付款時間依據《房屋租賃合同》約定,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通過山東文化產權交易所進行結算,后續租金直接匯入出租方指定賬戶。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承租方須承諾,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向出租方交納1個月租金(1個月租金按最終成交價格/12計算)的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自《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匯入出租方賬戶。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租期內,如承租方存在違約行為,經出租方或上級有關部門警告而沒有在規定期限內整改的,出租方有權沒收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并無條件收回標的房產且不承擔由承租方造成的所有債務及法律責任。租期滿,經驗收標的房產所有設備設施齊全,承租方沒有單方違約,則無息全額退還保證金。 2、承租方須承諾,租金每一年支付一次,每年付款時間為簽訂租房合同的前一個月,逾期未支付租金的,則視為違約行為,出租人有權沒收承租人的租賃保證金并解除租賃使用合同,不負責承租方造成的損失、債務及法律責任。先付款后使用,首期租金自《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支付,通過山東文化產權交易所進行結算,后續租金直接匯入出租方指定賬戶。 3、承租方須承諾,標的房產不得用于經營餐飲、歌舞KTV、洗浴、網吧、美容、賓館、醫院等產生濃煙、噪音、煙塵異味污染以及存放危險品等具有安全隱患的項目。 4、承租方須承諾,租賃期間負責標的的日常管理并承擔所發生的相關費用。 5、承租方須承諾,租賃期間對房產外立面和內部設施、線路投資進行升級改造裝修,改造裝修方案需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但不得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并需符合相關政策規定,改造裝修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6、承租方須承諾,租賃期限為三年。租賃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減免租金。從第二年開始逐年上漲5% 。 7、承租方須承諾,以承租方名義與外界開展各類民商事活動,須確保承租標的房產的安全完整,相應的違約、損害賠償等民事責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8、承租方須承諾,標的租賃期滿或終止時,承租方投入的裝修、裝潢部分歸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將裝修裝潢圖紙和竣工驗收資料在合同終止后3日內一并交還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補償要求。 9、承租方須承諾,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了全面了解,一經遞交承租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承租標的的所有內容及程序,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承租標的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成為最終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為由退還標的,否則將視為違約;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發的風險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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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承租方須為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方須具有良好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承租。 |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18萬元 | ||||||||
交納時間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 |
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以10個工作日為周期延期公告,最多延長1個周期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標的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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