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泉興能源集團有限公司所屬貴重廉政物品(15件)
時間:201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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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信息 |
項目編號 |
FMZC2019024 |
所屬地域 |
山東省棗莊市 |
產權類型 |
實物資產 |
掛牌價格 |
90500元 |
掛牌起始日期 |
2019-10-08 |
掛牌結束日期 |
2019-11-15 |
所屬行業 |
金融業 |
咨詢電話 |
0531-86112707王女士、86117070劉先生、0632-8832666郭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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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簡況 |
項目概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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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提示 |
以上信息來源于出讓方提供的資料,請受讓方進行必要的調查核實,山東文交所對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諾和擔保 |
交易類型 |
轉讓 |
應用領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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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類別 |
實物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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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標的狀況以實際情況為準,請自行了解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判斷項目風險及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
力。交易所僅就委托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意向受讓方在標的展示期間有權利和義務對標的
進行全面了解,到指定地點查驗標的,并對標的進行謹慎選擇,意向受讓方一旦作出競買決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標的
公告內容和知悉標的現狀,并自愿接受標的現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競價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為由而拒
絕履行相關義務。
2、意向受讓方應將競價保證金交納至交易所指定賬戶,保證金匯款人與意向受讓方名稱必須一致。
3、競價成交后,受讓方已交納的競價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在競價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受讓方應按照《動態
報價結果通知書》內明確金額支付全部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按成交金額的5%支付)。
4、受讓方自行辦理標的移交手續,自行承擔標的在運輸過程中的相關費用、安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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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3萬元 |
交納時間 |
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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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信息 |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被許可方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以20個工作日為周期延期公告。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